沃旭能源與台灣汽電共生公司簽署陸上變電站統包合約

沃旭能源與台灣汽電共生公司簽署陸上變電站統包合約,金額超過新台幣70億元。為下游供應鏈創造數十億商機,創造800至1,000個工作機會


沃旭能源與台灣汽電共生公司陸上變電站統包合約將為下游供應鏈創造數十億商機,創造800至1,000個工作機會

全球離岸風電領導廠商沃旭能源(Ørsted)今日(6)與台灣汽電共生公司簽署陸上變電站統包合約,並將由其100%轉投資之子公司星能公司(Star Energy)執行,將為沃旭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離岸風場建造兩座陸上變電站,合約金額超過新台幣70億元。此為國內首項離岸風場陸上變電站正式合約,星能公司將負責執行陸上變電站的工程、採購及施工統包,並且將和多家沃旭認可的本地下游供應商簽署合約,估計將創造約800到1,000個工作機會。

為建置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離岸風場陸上變電站,沃旭已取得彰濱工業區內崙尾區土地租賃權。在沃旭作出最後投資決定後,大彰化離岸風場的陸上變電站將於2019年第二季動工。

沃旭能源亞太區總經理暨台灣董事長柏森文(Matthias Bausenwein)指出,「陸上變電站是離岸風場中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也將是大彰化離岸風場的最先動工的項目。我們很高興與台汽電公司簽署統包合約,並透過星能優先向本地下游供應商採購陸上變電站的所有機電設備零件,為本地供應練創造實質商機,帶動整體產業發展。」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董事長張明杰表示,「沃旭能源將大彰化陸域輸變電統包工程交由本公司100%轉投資子公司星能公司來執行,未來無論在機電設備的採購(如變壓器、電抗器、開關箱盤、電纜等)或土木施工協力廠商的選擇,均將以本土廠商為主,初步估算佔承攬金額約85%以上,估計將創造約800到1,000個工作機會,以落實沃旭公司在本計畫對設備與施工朝本土化努力之承諾。」

星能公司董事長蔡進發表示,「沃旭能源對品質環安衛(QHSE)標準非常重視,星能公司在招標評估期間,通過了沃旭的檢驗,未來也會建立外部稽核系統,一併提升下游供應商商的QHSE施工管理,將台灣工程施工的品質及環安衛管理(QHSE)提升到歐洲的工程施工水準。」

在早期規劃階段,沃旭就已委託中興工程顧問公司為大彰化陸上變電站執行概念設計及數項探勘作業,為此次統包合約奠定了基礎。沃旭在採購招標過程中,也傾力將相關標準、程序與工作方法與本地廠商分享,運用在國際專業標準和專長,結合台灣廠商的在地經驗,優化技術解決方案,並鎖定由具經驗的台灣承包商負責整體設計、採購、施工(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今日簽署的合約,也成為沃旭兩年多來致力於在地知識轉移的典範。

星能未來可能中下游供應商包括:華城電機、中興電工、大同公司、西門子台灣公司、吉興工程顧問、天美時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電線電纜、華新麗華、大亞、華產科技、真毅營造、東億營造、駿逸工程 、同豐營造、漢鑫等本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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