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離岸風電龍頭沃旭能源將以自有資本及擔保融資挹注大彰化四座離岸風場開發

企業承擔早期開發風險 確保風場開發如期啟動
沃旭能源財務長 Marianne Wiinholt 今日分享「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的融資策略
沃旭能源集團財務長Marianne Wiinholt今(7)日於「沃旭能源財務策略研討會」與台灣金融業高階主管會面,目的是分享「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的融資策略,並介紹其獨特的合作夥伴模式。沃旭能源擁有堅強的財務實力,在台灣投資「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的資金將來自於企業自有資本,以及由母公司Ørsted A/S提供全額擔保向台灣本地金融機構取得新台幣融資。而透過市場獨有的夥伴合資模式,未來台灣金融機構及法人投資者將有機會成為沃旭能源「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的長期合作夥伴。

沃旭能源財務長Marianne Wiinholt 表示: 「我們致力發展台灣的離岸風電市場,也期待有機會台灣在地企業長期合作。沃旭能源是納斯達克哥本哈根證交所掛牌上市公司,擁有健全的資產負債表與和BBB + / Baa1的投資級評等,且丹麥政府持有50.1%的股份,顯示我們有堅強的財務能力在台灣開發、建造、持有、維運世界級的離岸風場。」

投資金額超過六座台北101造價
沃旭能源亞太區總經理暨台灣董事長柏森文(Matthias Bausenwein)表示,沃旭預計在2021年至2025年於彰化外海裝置總發電容量最多可達2.4GW的離岸風場。要進行如此規模龐大的離岸風場建造計畫,絕對需要豐富的建造經驗、完整且自有的專業技術團隊能力、以及厚實的財務能力作為後盾。若在遴選過程順利取得併網容量,『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四個風場需要的總投資金額約新台幣3800億 ,超過台北101建造成本的6倍 ,也可以說接近台灣高鐵的初期建置成本 。這項大規模投資中相當大的一部分將直接用於開發在地供應鏈,以支持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的開發、建設和維運,而這項投資也將在未來30年持續讓大彰化地區受益。」

母公司保證資金到位
憑藉集團優異的資本結構和財務狀況,沃旭能源將得以用企業資產負債表在台灣投資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財務長Marianne Wiinholt表示,「將透過沃旭能源集團自有資金,以及母公司Ørsted A/S全額擔保向台灣本地銀行和金融機構的新台幣融資,為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提供資金。而此財務結構已經得到台灣的本國及外商銀行的認同。」

柏森文董事長也表示:「沃旭能源期望與台灣金融業界持續分享離岸風電融資的經驗,並有意尋求機構投資人和金融機構為『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係。」在歐洲市場,沃旭能源獨有的夥伴合資模式除了引進在地合資夥伴外,沃旭能源也會繼續持有股權並且負責離岸風場25至30年的維護營運。

沃旭致力於參與台灣首批新台幣綠色債券市場
沃旭能源的企業願景是創造一個完全以綠色能源運作的世界。身為世界上最大的綠色能源公司之一,發行綠色債券是進行綠色轉型的必要行動,2017年沃旭能源投資再生能源計畫的總金額達到新台幣850億,而隨著綠色債券的發行,沃旭能源得以邀請更多的投資者加入推動綠色轉型。

未來若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沃旭能源擬在台灣參與新台幣計價的綠色企業債券市場。憑藉公司債券發行經驗和既有的綠色債券架構,沃旭能源將持續台灣本土銀行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和金融主管機關交流溝通,以建立一個多元活絡、以新台幣計價的綠色企業債券市場,為台灣離岸風電產業挹注大量資金,協助落實達成在2025年建置3GW離岸風電的發展目標。

另外,沃旭能源在台灣也已投資持有苗栗外海的第一座離岸風廠–海洋風電(Formosa I)35%的股權,沃旭能源將提供專業技術諮詢,協助台灣首座離岸示範風場順利如期建置完成。

沃旭能源是全球離岸風電產業領導廠商,擁有超過25年離岸風電場開發、建造及營運的豐富專業經驗,在世界上已經建置完成1,000架離岸風機,目前建置完成和正在建設中的離岸風場總發電量超過8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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